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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想要限定“房” 需要与多校区同步推进

发表于2014-05-07


来源:中国报

随着规范“房”居住年限等条件标准的实施,是随着多校方式的逐步推进,“房”的炒作自然会逐步降温。


近日,北京市教委针对“房”问题在其官方微博回应:不建议家长盲目购买和追崇“房”,对“房”商业炒作应持有谨慎态度。市教委、市住建委等有关部门将就相关问题联合出台措施,加强就近


政策解读宣传,规范居住年限等条件标准,引导家庭就近解决子女问题。


北京市拟对“房”作出限制性规定,是继上海市静安、长宁等区出台的抑制“房”炒作政策后的又一个地方性政策举措。应当说,在当前“房”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,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通


过出台具体政策加以应对,是政府责任的一个具体体现,也是顺利推进义务就近政策的必要保障。


然而,对“房”作出各种限制性规定,可能也会同步产生一些新的问题,人们就此产生的一些担忧也并非全无道理。如:对“房”享有的同校机会做出年限规定,五年内只得享受一次,这样做


有可能抑制“房”的频繁炒作,然而那些五年内没有同校记录的“房”,势必成为更加稀缺的资源,使得供求失衡加剧,有可能继续推高房价。再如:对“房”做出年限规定,购买者


必须居住满五年后,才能享有资格。此举对抑制“房”的短期炒作有一定作用,但同时意味着家长为了孩子上名校必须早做打算。而对于那些在“房”没有住满五年的家庭,他们的孩子问题又


该如何妥善安排?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,相关部门需要予以统筹考虑。


依笔者之见,目前针对“房”作出各种限制性规定,只是相对单一的应对之策,还应与多校方式同步推进。毕竟对“房”作出的这些限制性规定,本身就是赋予了“房”一种特殊地位,那种购


买了“房”就一定能够上名校的状况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。而长远的制度安排恰恰需要从改革招生方式入手,通过实施多校,某一“房”固定上某一所的局面将被打破,购买了“房”并不能


保证孩子一定能够上名校。


在当前义务发展尚不均衡,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条件下,应当逐步推进多校方式,义务范围应当由以往的以点状服务向片内多校方式过渡。也就是说,不论是“房


”还是非“房”,就读的不是一所而是多所,而且、中等水平和相对薄弱都应包含其中,并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每个孩子的就读。这也就意味着,不论居住的是“房”还是


“非房”,孩子都拥有进入名校的同等机会。有了这样一种制度安排,家长在购买“房”之前就会再三思量,毕竟花了巨资购买的“房”,可能与其他“非房”一样,只不过是获得了一次就读名校


的机会而已,值不值得自然需要好好掂量一番。


家长对“房”的追捧由来已久,其中折射出了义务招生方式长久以来存在的缺陷。随着规范“房”居住年限等条件标准的实施,是随着多校方式的逐步推进,“房”与“非房”之


间的界限也就不会再像眼下这样泾渭分明,“房”的炒作自然也会逐步降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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