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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物业声称赔本经营 打算降低服务标准

发表于2014-07-11
标签:物业管理条例 物业管理 物业公司 业主大会 物业费 

来源:西安晚报

  近一段时间,住在西影路朗郡·水木兰亭的不少业主得知物业费要,质疑声四起。大家反映,工作人员曾到家中做调查,物业费由目前的0.8元/平方米,拟上涨到1.1元/平方米。“突然要加价40%,可是物业服务跟不上凭什么?”围绕此次物业提价程序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,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打起了口水战。

从2007年入住以来,小区一直聘用西安鸿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,物业收费标准按照0.8元/平方米收取,至今未作更改。然而今年5月份开始,物业贴出通知说物业费要上涨到1.1元/平方米,而且还挨家挨户家访,让业主签字同意。

“根据物业入驻小区时在房管局和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看,目前小区处于物业服务收费四级标准,而如今物业将要提高的价格已经达到三级或二级标准。连卫生都打扫不干净,凭什么要求?”王先生说,近几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逐年下降,电梯经常出问题,楼道里的墙砖也出现大面积脱落,小区里的车也停得没规矩……物业服务管理根本不达标。

“更让人生气的是,物业竟然说,不同意就降低服务标准。”住户赵先生说,物业公司就是看着小区的业委会还没有成立起来,没有人带头帮大家维权,就开始肆意。其实,大部分业主认为,随着物价的上涨,物业费上涨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,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,物业相应提高服务质量,业主也会支持这一决定,但现在物业以降低服务质量强迫大家认同他们的调价行为,还不召开业主大会,而是上门一对一劝说业主妥协,让人感觉物业做事不够光明磊落,很难接受。

对于这场调价风波,小区物业负责人姚彩霞说,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,物业费调价,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,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,方能执行新政,但是目前小区里没有业委会,业主们也表示不愿意参加业主大会,物业只能采取上门入户调查,调查之后的结果也会向全体业主公示,不会暗箱操作。

至于的依据,姚彩霞说,当初房管局和物价局审批的物业收费标准是三级收费,服务人员的配备和服务质量都是按照三级以上的标准执行,但是物业为了照顾业主,只按照四级物管的费用收取,可近年来的财务核算,运转成本大大提高了,因此,物业价格必须调整。目前在岗的物业工作人员有30余名,其中保安就有将近20人,按每人每月1500元左右的工资来算,每年需支出至少54万,加上日常的小区维保费用清洁费用也得几十万元。按照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,每年物业全额收费只有60万元,明显收支不平衡,物业处于赔本经营的状态。如果业主不同意,物业只能裁员,降低服务标准,甚至也不排除撤离小区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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